2月17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召开2022年水库除险加固和险工险段整治次视频调度会议,今年该省拟开工建设3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包括大型7座、中型19座、小型10座)。其中,2022年全部实施完成28座,其余8座将于2023年前全部实施完成。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完成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及时跟进出具核查意见,不能影响可研和初设审批。要切实扛起除险加固主体责任,做到超前谋划、措施得当、科学严谨、计划紧凑,提前做好料场确定、用地申请、财政评审、法人组建、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要严格落实资金筹措主体责任,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务必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招投标程序,确保及时开工建设。要加强建设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不能按期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对于险工险段整治工作,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防洪工程险工险段整治工作紧迫感,紧盯关键环节,研究推进措施,千方百计加快整治修复进度。要超前谋划,统筹考虑气候、疫情等因素影响,优化建设程序,充分利用当前有限时间做好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早开工、早完成。要提前解决好影响工程建设实施的各项制约因素,尤其是涉及征林征地、搬迁、料场选定等工作的项目,必须提前摸底,及早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江河流域管理保障中心要抓紧协调落实资金,积极主动对接水利部做好设计变更审批,确保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修复建设,坚决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据悉,该省已将水库除险加固和险工险段整治两项工作任务纳入全省百大项目和省水利打赢“四项重点工程”攻坚战之一,并将纳入2022年河湖长制考核管理体系。同时,该省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下发相关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定期调度、挂牌督办、认真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